藥物濫用政策

莫德利戈國立學校 的藥物濫用預防政策。

🚫 行為與健康

莫德利戈國立學校 物質使用政策

政策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學生、教師和所有教職員工、學校場所的使用者、訪客—即進入建築物的每個人。 它適用於上課期間,包括課間休息,以及所有與學校相關的活動。 它適用於學校建築和場地,以及任何與學校相關的活動發生的區域,例如: 學校參觀

政策目標

莫德利戈國立學校 的藥物濫用政策的目標是預防為主。 我們的目標是保護學生免受濫用物質的有害影響,並努力阻止他們使用菸草、酒精、溶劑和非法藥物。 我們旨在透過提供積極的學校氛圍和環境,並透過教育課程向學生提供適合其年齡的信息,來培養學生的自尊心。

與學校使命、願景和目標的關係

這所學校的獨特精神是與我們的教育夥伴共同製定和確立的。 本禁毒政策反映了學校的政策:

  • 這項政策的製定匯集了教師、家長和 管理委員會 成員的意見。

  • 我們的《紀律守則》和《校規》中也包含了有關藥物濫用的相關規定。

理由

為什麼這項政策是必要的?

我們所處的世界為年輕人帶來了許多挑戰,這些挑戰會影響他們的身心健康。 接觸酒精、菸草和毒品是這種現實的一部分。 學校需要反思如何滿足學生群體的需求,並對一些敏感和情緒化的問題做出適當的回應。

1998 年《教育法》規定,學校應促進學生的社會和個人發展,並為他們提供健康教育。 《國家毒品戰略以經驗為基礎》現已成為政府政策,並要求學校制定藥物濫用政策。 國家藥物諮詢委員會發布的題為《藥物濫用預防》(2001 年 11 月)的報告強調了學校制定藥物濫用政策的重要性。

莫德利戈國立學校 的學校當局有道德和法律義務確保遵守刑法。

政策內容

預防和管理學校毒品相關問題

藥物是指任何能改變身體機能的化學物質-從生理上改變我們的行為,從心理上改變我們的思考方式,從情感上改變我們的感受。 藥物包括非處方藥(如含高濃度咖啡因的飲料)、處方藥、溶劑、菸草、酒精和非法物質。

學校不允許任何兒童持有非處方藥品,例如撲熱息痛、潤喉糖、止咳藥等。

所有清潔劑都將安全妥善存放,並儘可能少使用溶劑。 高濃度咖啡因飲料禁止攜帶。

兒童在游泳等活動中不允許攜帶/使用氣霧劑,例如噴霧除臭劑或髮膠等。 課堂上不允許使用塗改液。 學校使用的膠水/顏料將無毒/不含溶劑。

學校不能給學生處方藥,但在特殊情況下,如果學校獲得家長/監護人的書面同意,且家長/監護人對孩子獨立服藥負有全部責任,則孩子可以使用自己的藥物,例如吸入器。

酒精、菸草和毒品相關事件的管理

BoM 成員認為,在 莫德利戈國立學校 的娛樂場所、上下學途中以及在工作人員監督的課外活動中,年輕人最容易受到藥物濫用的影響。

學校的行為準則和入學政策中對與酒精、菸草和毒品使用有關的事件均有規定,如果學生參與任何與毒品有關的事件,可能會被停學或開除。

學校對「涉毒事件」的共同理解是:

  • 因攝入或使用酒精、菸草或非法藥物而導致的任何異常或不當行為

  • 出售或轉讓任何非法物質

  • 在校園內或與學校相關的活動中持有酒精、菸草或非法藥物

  • 處置在學校財產範圍內發現的毒品或相關物品(例如注射器)

涉毒事件通報程序

步驟 1: 毒品相關事件的目擊者通知教師/工作人員/校長。

步驟 2: 校長 通知家長/監護人。

步驟 3: 校長 通知 管理委員會 的主席。

步驟 4: 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通知愛爾蘭警方。

**步驟 5:**通知地區衛生局處理物品。

家長需透過接受學校的行為準則和入學政策參與其中。 他們將會被告知有關自己孩子發生的事件,並被要求承擔責任,必要時與學校當局和愛爾蘭警方合作。

只有在學校當局認為必要的情況下,家長才會介入涉及其他孩子的事件;如果家長知道其他孩子捲入了本政策範圍內的涉毒事件,他們應該告知老師、校長 或董事會成員。

管理委員會 的作用

管理委員會 的作用是:

  • 批准此政策

  • 執行此政策

  • 監督和評估此政策

  • 為員工提供培訓

  • 就重大事件做出決策

  • 在發生重大事件時與媒體溝通

醫療介入程序

本政策制定了以下程序來處理需要醫療幹預的事件:

  • 將採取“通用預防措施”,例如佩戴合適的防護手套等;事故發生後清洗並確保現場安全;提供黃色垃圾桶用於丟棄針頭或其他不適合的醫療器械。

  • 將定期為員工提供急救培訓,以確保他們在醫療緊急情況下能夠及時有效地使用相關程序。

  • 所有相關電話號碼的副本附於附件(請參閱附錄1)。

學校與當地警察局建立了良好的關係,並將邀請當地警察局的代表與高年級學生交流。 是否將輕微事件告知愛爾蘭警察,將由 校長 和 管理委員會 主席酌情決定,但他們將參與任何嚴重的藥物濫用事件。

在地方層面,有以下支持機構可為有藥物濫用問題的學生提供協助:

  • 匿名戒毒互助會 (NA)

  • 兒童照顧及家庭支持服務

  • 毒品教育官員

  • 毒品求助專線:1800 341 900

  • 青少年聯絡官

  • 社區警政人員

如果媒體對「涉毒事件」感興趣,該事件將提交給 管理委員會,主席將向媒體發表事先準備好的聲明。

工作場所中受藥物和/或酒精影響人員的管理

管理委員會 應確保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學生和工作場所的其他人員不會因受毒品和/或酒精影響的人員而面臨安全、健康或福利方面的風險。 「工作場所」一詞包括在教師的監督下,經董事會批准,在校內和校外進行的所有與學校相關的活動。

學校的每一位員工在工作期間,都應確保自己不受酒精或毒品的影響,這符合 2005 年《工作場所安全、健康和福利法》第 13 條的規定。

如果 校長 有合理理由相信某位員工因受酒精或其他物質影響而無法運作,則 校長 應要求該員工離開工作場所,以保障該員工和其他人的安全、健康和福祉。

如果 校長 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承包商的員工因受酒精影響而無法工作,則 校長 應要求承包商將該員工從工作場所帶走。

如果工作人員有合理理由相信除工作人員或承包商僱員以外的任何人因受酒精或毒品影響而不適合待在場所內,則該工作人員應立即向 校長 報告其懷疑,校長 應要求該人離開工作場所。

如果教職員工有合理理由相信接學生的家長或成年人不適合待在學校或照顧該學生,則將通知 校長,並且該教職員工將對該學生履行照顧義務。 我們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護學生,維護其最大利益。

如果某人拒絕接受將其從場所移除的合理要求,校長 可以致電 Gardaí 強制移除該人。

管理委員會 承認其在促進教師工作福利方面負有責任。 學校為教職員提供員工協助服務(電話:1800 411 057 或電子郵件:eas@vhics.ie)。 如果藥物濫用似乎對任何教職員工的績效和/或出勤情況產生不利影響,管理委員會 可以要求該教職員工聯繫員工協助服務。

所有與受酒精或藥物影響的人員在學校出現的事件都應記錄在案,並儘快報告給 管理委員會。 管理委員會 將考慮所有此類報告,並決定採取適當的行動。

監控和審查

學校將對所有吸毒事件進行記錄。 本政策副本將分發給所有員工。 管理委員會 將定期審查此政策。

## 大體時間

該政策的最終草案於 2021 年 2 月 17 日獲得 管理委員會 的批准。 隨後不久,該通知便分發給了教職員和家長。


經BoM批准: 2021年2月17日 & BoM主席: Sr Veronica Casey


附錄1:重要聯絡電話

| 服務 | 電話 | 地址 |

|---|---|---|

| 藥物諮詢與治療中心 | 01 677 1122 | Trinity Court, 30/31 Pearse Street, Dublin 2 |

| 西南地區衛生局 | 01 620 6400 | Bridge House, Ballyfermot, Dublin 10 |

| 東海岸地區衛生局 | 01 280 3335 | Centenary House, Dun Laoghaire |

| 北部地區衛生局 | 01 882 0300 | Phisboro Tower, Dublin 7 |

| 酒精服務(東海岸地區衛生局) | 01 660 78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