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介绍
本招生政策符合 1998 年《教育法》、2018 年《教育(学校招生)法》和 2000 年《平等地位法》的要求。 在制定这项政策时,学校的 管理委员会 咨询了学校教职工、学校赞助人和在该校就读学生的家长。
该政策最初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获得学校赞助人的批准。 该文件已发布在学校网站上,任何提出要求的人均可索取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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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将配合国家特殊教育委员会履行其根据《2004 年特殊教育需求人士教育法》所赋予的职能,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提供教育,尤其是在委员会要求时,提供和运营特殊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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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将遵守根据《教育法》第 37A 条向学校负责人或董事会(视情况而定)发出的任何指示,以及根据《教育法》第 67(4B) 条向董事会发出的任何指示。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的招生流程相关日期和时间表载于学校的年度招生通知中,该通知每年至少在相关学年招生流程开始前一周发布在学校网站上。
本政策必须与相关学年的年度招生通知一并阅读。
入学申请表已发布在学校网站上,任何提出要求的人都可以索取纸质版。
我校特色精神和总体目标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是一所天主教男女混合小学,秉承天主教精神,隶属于沃特福德和利斯莫尔主教管辖。“天主教精神”在天主教小学语境中指的是罗马天主教会的精神和特色,旨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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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学生各方面全面和谐发展,包括智力、体能、文化、道德和精神层面;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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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天主和他人建立鲜活的关系;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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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以信仰天主以及耶稣的生、死和复活为指导的人生哲学;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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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进行天主教信仰的培育。学校根据罗马天主教的教义、习俗和传统,以及/或爱尔兰主教会议不时确定或解释的教义和/或精神,为学生提供宗教教育。
根据 1998 年教育法第 15 (2) (b) 条,管理委员会 或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应维护学校的特征精神,并就此向赞助人负责,该特征精神由文化、教育、道德、宗教、社会、语言和精神价值观和传统决定,这些价值观和传统构成并体现了学校的目标和行为。
我们的使命宣言
Scoil Mhuire, Má Dheilge 拥有悠久的卓越教育传统,并致力于提供最能满足所有学生需求的课程。 学校希望在基督教氛围中培养有责任感、有能力、有爱心、尊重自己和他人的个体。 我们将营造积极、快乐、安全和健康的校园环境,使每个孩子都能建立自信,发挥潜能。 学校及其教职员工重视与家长之间的合作关系,以满足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个人和教育需求。
录取声明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在录取学生时不会基于以下任何因素进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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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生或申请人的性别而提出的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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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生或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而提出的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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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生或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而提出的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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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生或申请人的性取向而提出的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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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生或申请人的宗教信仰而提出的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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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生或申请人的残疾而提出的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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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生或申请人的种族而提出的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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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生或申请人的旅行者社群身份而提出的申请理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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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生或申请人有特殊教育需求而提出的申请理由。
根据 1998 年《教育法》第 61 (3) 条,“民事身份理由”、“残疾理由”、“歧视”、“家庭状况理由”、“性别理由”、“种族理由”、“宗教理由”、“性取向理由”和“旅行者社区理由”应按照 2000 年《平等地位法》第 3 条进行解释。
学校/特殊班级提供的特殊教育需求类别
- 本条款不适用于我校。
学生录取
本校将录取所有申请入学的学生,但以下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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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名额已满(详情请见下文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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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0年教育(福利)法》第23(4)条的规定,学生家长如未按校长的要求以书面形式确认其接受学校的行为准则,且未承诺尽一切合理努力确保学生遵守该准则,则学生家长应履行此项义务。
超额订阅
如果学校申请人数超过招生名额,学校在决定录取申请时,将按照下列顺序,对在学校年度招生通知规定的申请接收期限内收到的申请,应用以下遴选标准:
哪些因素将不予考虑或采纳
根据《教育法》第 62(7)(e) 条的规定,学校在决定入学申请或将学生列入入学候补名单时,不会考虑或采纳下列任何因素:
申请决定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的所有入学申请决定将基于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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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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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年度招生通知(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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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学校正式申请表上提供的信息,该申请表须在我校年度招生通知规定的申请接收期内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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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招生期外收到的申请,请参阅下文第14节;关于申请非招生年份的学位,请参阅下文第15节。)我校招生政策中未包含的甄选标准将不用于决定入学申请。
通知申请人决定
学校将在年度招生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录取决定。
如果学生没有被我校录取,我们将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未被录取的原因,包括(如适用)学生根据选拔标准排名的详情以及学生在相关学年候补名单上的位置详情。
申请人将被告知有权对学校的决定提出复审/上诉(详情请参见下文第 18 节)。
申请人接受录取通知书
在接受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的录取通知书时,您必须表明——(i)您是否已接受其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如果您已接受此类录取通知书,您还必须提供有关录取通知书的详细信息,以及 (ii) 您是否已申请并正在等待其他学校的录取确认,如果是,您必须提供有关其他学校的详细信息。
可能无法发出或撤回要约的情况
如果确定申请中所含信息为虚假或误导性信息,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可能不会发出录取通知书,或者可以撤回录取通知书。
申请人未在学校年度招生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或之前确认接受入学通知。
根据 2000 年《教育(福利)法》第 23(4) 条的规定,学生家长如未按 校长 的要求以书面形式确认其接受学校的行为准则,且未尽一切合理努力确保学生遵守该准则;或者申请人未遵守上文第 10 条规定的“接受录取通知书”的要求。
与其他学校共享数据
申请人应注意,《2018 年教育(入学)法》第 66(6) 条允许学校之间共享某些信息,以便于学生的高效入学。
第 66(6) 条允许学校向赞助人或其他 管理委员会 提供一份学生名单,该名单涉及以下学生:(i) 学校已收到入学申请;(ii) 学校已发出入学通知;或 (iii) 学校已接受入学通知。
清单可能包含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
(i)学校收到入学申请的日期;
(二)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的日期;
(三)申请人接受录取通知书的日期;
(四)学生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出生日期和个人公共服务号码(2005 年社会福利合并法第 262 条所指的号码)。
超额订阅时的候补名单
如果某一学年的申请人数超过了招生名额,则会编制一份候补名单,名单上的学生因学校招生名额已满而未能成功入读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该候补名单在申请入学的学年内仍然有效。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的候补名单排名是按照学校根据本招生政策应用选拔标准后,学生申请的优先顺序排列的。
在年度招生通知中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后收到申请的申请人,将按照收到申请的日期顺序,排在候补名单的末尾。
对于申请入学的学年及学年期间出现的任何后续学位空缺,将按照候补名单上的优先顺序向候补名单上的学生提供录取名额。
逾期申请
所有在年度招生通知中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后收到的入学申请,将根据我校的招生政策、《2018 年学校招生法》以及根据该法制定的任何规定进行考虑和决定。
逾期申请者将在学校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周内收到申请结果通知。 逾期申请者如有空位,也将获得录取名额。 如果没有空位,申请人的姓名将按照第 13 条的规定添加到候补名单中。
学生转入其他年级及学年中途入学的程序
16.关于不收取费用的声明
-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学校。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学校管理委员会或其任何代表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或索取任何款项或捐款,作为学生申请入学、入学或继续就读的条件。
- 关于不参加宗教课程的学生的安排
本部分内容必须由向学生提供宗教课程的学校填写。
复审/申诉
管理委员会 的决定审查
学生家长可以请求校董会复核拒绝入学的决定。 此类请求必须按照 1998 年教育法第 29C 条的规定提出。
申请此类审查的时限以及适用于此类审查的其他要求,均由部长根据 1998 年《教育法》第 29B 条确定的程序规定,并公布在教育和技能部的网站上。
委员会将按照 1998 年教育法第 29B 条和第 29C 条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此类审查。
注意:如果申请人因学校招生人数过多而被拒绝入学,申请人必须先向 管理委员会 申请复审,然后才能根据 1998 年教育法第 29 条提出上诉。
如果申请人因学校招生人数过多以外的原因而被拒绝入学,申请人可以请求管理委员会对该决定进行复审,然后再根据1998年教育法第29条提出上诉。
上诉权
根据 1998 年教育法第 29 条规定,学生的家长可以对学校拒绝入学的决定提出上诉。
如果因学校招生人数过多而拒绝录取,则可根据 1998 年教育法第 29 (1) (c) (i) 条提出上诉。
如果拒绝录取的原因不是因为学校招生人数过多,而是其他原因,则可以根据 1998 年教育法第 29 (1) (c) (ii) 条提出上诉。
如果申请人因学校招生名额已满而被拒绝入学,则申请人必须先向 管理委员会 申请复核,才能根据 1998 年《教育法》第 29 条提出上诉。(参见 管理委员会 的决定复核)
如果申请人因学校招生名额已满以外的原因被拒绝入学,申请人可以在根据1998年《教育法》第29条提出上诉之前,可以请求管理委员会对该决定进行复核。(参见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复核)
根据 1998 年《教育法》第 29 条提出的上诉,将由教育和技能部长任命的独立上诉委员会进行审议和裁决。
此类上诉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其他适用于此类上诉的要求均由部长根据 1998 年《教育法》第 29B 条确定的程序规定,这些程序已在教育和技能部的网站上公布。
经董事会于2022年6月10日重新批准。签署人:V. Casey先生(主席)
教派学校安排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是一所学校,其目标是在促进某些宗教价值观的环境中提供教育,并且不会歧视非天主教信仰者,如果证明拒绝录取非天主教信仰者对于维护学校的精神至关重要,则学校不会拒绝录取非天主教信仰者。
超额认购的选择标准
如果报考儿童人数超过招生名额,将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儿童的入学优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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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本教区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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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学儿童的兄弟姐妹,包括居住在同一地址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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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职工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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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本教区以外的儿童。
如果任何一年无法招收儿童,则该儿童的名字将按照上述标准列入候补名单。 如果在上述任何选拔标准类别中出现两名或两名以上学生并列名次的情况,则应适用相同的标准。
以下事项将不予考虑
根据《教育法》第62(7)(e)条的规定,在决定申请事宜时,下列事项将不予考虑或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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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之前是否就读过学前班或学前服务机构(早期干预班或早期启蒙学前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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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学校缴纳的费用或捐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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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学业能力、技能或资质(特殊学校或班级入学要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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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父母的职业、经济状况、学业能力、技能或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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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或家长是否需要参加面试、开放日或其他会议作为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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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与学校的联系,例如家庭成员正在或曾经就读于该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兄弟姐妹和祖父母的情况除外,祖父母入学名额最多占可用名额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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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申请的日期和时间(前提是申请在年度招生通知规定的期限内)。
非入学年级的录取
希望进入非招生年份的学生,其入学须遵守国民学校规则、教育福利法和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的招生政策。 学校之间必须沟通有关学生出勤情况和学习进度的信息。
选择不参加宗教课程
以下安排适用于家长要求其子女无需参加宗教课程即可上学的学生。 这些安排不会导致上课时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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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向学校的 校长 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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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安排与家长或学生(视情况而定)会面,讨论如何满足该申请。
